广播电视节目制作许可证

广播电视节目制作许可证

设立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机构或从事专题、专栏、综艺、动画片、广播剧、电视剧等广播电视节目的制作和节目版权的交易、代理交易等活动的行为,就需要申请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,简称广播电视节目制作许可证。广播电视节目是由广播电台、电视台和省级以上人民政府广播电视行政部门,批准设立的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单位制作。

办理条件要求

1.营业执照副本扫描、公司章程;
2.有适应业务范围需要的广播电视及相关专业人员、资金和工作场所;
3.在申请之日前三年,其法定代表人无违法违规记录或机构无被吊销过《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》的记录;
4.法律、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;
5.法人身份证扫描件及简历;
6.三个以上广播电视相关专业管理人员身份证、学历证原件及简历;
7.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境内社会组织、企事业机构(不含在境内设立的外商独资企业或中外合资、合作企业),有符合国家法律、法规规定的机构名称、组织机构和章程。

申请时需要提交的材料清单

1.营业执照副本

2.法人及股东身份证

3.公司章程

4.公司主要管理人员及技术人员身份证

5.社保证明(部分地区需要)

6.三个以上广播电视相关专业管理人员身份证

7.三个以上广播电视相关专业管理人员身份证

8.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材料

 

官方流程:

1.咨询业务意向(确定您的办理类型)

2.商务合作洽谈(为您制定合适的方案)

3.基础材料准备(协助您准备所需材料)

4.提交审核(剩下的事就交给我们了)
5.领取许可证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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