广播电视节目制作许可证
广播电视节目制作许可证
设立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机构或从事专题、专栏、综艺、动画片、广播剧、电视剧等广播电视节目的制作和节目版权的交易、代理交易等活动的行为,就需要申请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,简称广播电视节目制作许可证。广播电视节目是由广播电台、电视台和省级以上人民政府广播电视行政部门,批准设立的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单位制作。

办理条件要求
1.营业执照副本扫描、公司章程;
2.有适应业务范围需要的广播电视及相关专业人员、资金和工作场所;
3.在申请之日前三年,其法定代表人无违法违规记录或机构无被吊销过《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》的记录;
4.法律、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;
5.法人身份证扫描件及简历;
6.三个以上广播电视相关专业管理人员身份证、学历证原件及简历;
7.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境内社会组织、企事业机构(不含在境内设立的外商独资企业或中外合资、合作企业),有符合国家法律、法规规定的机构名称、组织机构和章程。


申请时需要提交的材料清单
1.营业执照副本
2.法人及股东身份证
3.公司章程
4.公司主要管理人员及技术人员身份证
5.社保证明(部分地区需要)
6.三个以上广播电视相关专业管理人员身份证
7.三个以上广播电视相关专业管理人员身份证
8.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材料
官方流程:
1.咨询业务意向(确定您的办理类型)
2.商务合作洽谈(为您制定合适的方案)
3.基础材料准备(协助您准备所需材料)
4.提交审核(剩下的事就交给我们了)
5.领取许可证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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